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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方法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征集档案资料的通告
汝州市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在历史进程中留下了很多珍贵的档案资料。为了进一步丰富我市档案馆的馆藏,全面反映本市政治、经济、军事、科学、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历史真实面貌,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各级国家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散存在社会上和个人手中的档案资料进行征集。现将征集档案资料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征集范围
1、 历代王朝和民国时期形成的圣旨、诏书、诰命、敕令、奏表、盟书、告示、申状、典章制度、来往公函、电报、委任状、嘉奖令、印模、墓志、碑文、铭文、家谱、族谱、牌匾、古书、古字画、报刊、照片、契约、票据、证券、证书、执照、合同、货币等。
2、建国前和建国初期(至1950年底),我市各级党组织、人民政府和各社会团体、地方组织形成的文件、电报、布告、传单、报表、花名册、会议通知、会议记录、照片、图片、路条、通行证、袖标、徽章、印章、印模、报刊资料等。
3、建国前我党、政、军领导人和各界知名人士在汝州市进行革命活动时形成的文稿、书信、日记、笔记、照片、奖章、奖状、题词、题字、遗言、遗嘱、用过的物品以及后来撰写的有关汝州市革命斗争的著作、传记、回忆录、事迹材料等。
4、建国后省以上党、政、军领导人来汝州视察工作时形成的文件、谈话记录、录音、录像、照片、题词、题字等,以及省以上英雄、劳模和专家、艺术家、科学家的各种证件、身份证明、履历表、著作、论文、发言��、演讲稿、笔记、日记、书信、题词、题字、遗言、遗嘱、委托书、奖状、锦旗、奖品、证书、证章、照片、录音、录像、光盘、个人传记、回忆录、事迹材料等。
5、建国以来全市性的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重点工程建设,本市与其他城市缔结友好城市和交往活动,以及市党政领导出国访问和外国著名人士来汝州参观访问活动中形成的文件、电报、信函、会议记录、录音、录像、照片、题词、 签名、证件、请柬、画册、纪念品等档案资料。
6、 建国以来反映“土地改革”、“三反五反”、“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政治运动的各种文件材料、报刊、大小字报、海报、号外、传单、录音、录像、照片、袖标、证件、旗帜、像章、臂章、印章等,以及各个时期的有价票证,如粮票、油票、布证、煤证、 工业券、购粮证、副食证、菜票等。
7、反映我市各个历史时期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文教、卫生、体育等方面的发展状况和历史上发生过的重大事件,如战争、社会风潮、疆域变迁、重大案件、自然灾害等各种档案资料。
8、反映我市地形地貌、矿产资源、名胜古迹、地方风俗、水文、气象等方面的文字材料、数据资料及各种图册、图表、照片等。
9、反映汝州地方特色的文学、音乐、舞蹈、戏曲、绘画等作品及手稿、图像,以及反映本地区风土人情的民歌、民谣、民间故事、诗词、 文集等民间艺术资料及实物。
10、建国后获部级以上等级认定的优质、名牌、特色产品有关的档案资料,如产品工艺流程、产品鉴定会议文件、图纸、证书、照片、产品介绍等,以及有关民营企业、合资企业注册登记、成立时的有关文件材料、牌匾、照片。
11、历代编修的汝州州志、县志、专业志、厂矿企业史、乡(镇)史、村史、校史、家史以及年鉴、大事记、地图等。
12、汝州籍和在汝州居住、任职的历代重要官员(包括建国后副县级以上领导)、 社会知名人士的著作、手稿、笔记、日记、书信、电报、题词、题字、委任状、任命书、证书、证章、遗嘱、照片、录音、录像、传记、事迹材料、家谱、族谱和载有汝州籍知名人士的辞典、刊物、名册等。
13、有关汝州民族、宗教、民主党派等方面的的档案资料。
14、反映2003年我市“非典” 防治工作的各种文件、报表、宣传材料、标语、传单、录音、录像、光碟、照片、证件、臂章、印章等。
15、其他能够反映我市历史真实面貌的档案资料。
二、征集方法
1、档案资料的征集采取移交、捐赠、寄存、收购、征购等形式。凡保存有上述档案资料的单位,应随本单位进馆档案一并移交市档案馆。个人可直接向市档案馆捐赠,提倡捐赠原件,也可捐赠复制件。对于本人不愿捐赠的档案资料可以采取寄存的方式,市档案馆面向社会各界及个人提供免费代存代管服务。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本人不愿意捐赠或者寄存的,档案馆可以依法进行收购或征购。
2、外地单位或个人如保存有我市的档案资料,欢迎捐赠。已在当地档案馆保存的,请与汝州市档案馆联系,按国家规定办理移交手续或捐赠复制件。
3、向档案馆移交、捐赠、寄存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用权,并可对其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档案馆应当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4、 对捐赠珍贵档案资料和在征集工作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5、我市档案资料征集工作由市档案馆具体负责。凡保存有上述档案资料的单位或个人,可直接与汝州市档案馆联系。联系电话:6037566。联系人:尹改运、杨红霞。
档案资料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珍贵的民族文化遗 产。做好档案资料的征集工作,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此,恳请社会各界给予大力支持和协助,确保我市档案资料征集工作的顺利进行。
汝州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八月
